***节 海关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制度 报关是货物在进口或出口时必经的重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报关只能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及其经海关审核批准的报关员进行。向海关注册登记是企业取得报关资格的法定条件。 一、报关企业的定义及分类 (一)报关的概念 报关是指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以及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按照海关规定的要求,在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的过程。它包括: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审核、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二)报关企业的定义 报关企业是指已完成在海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资格的境内法人。 (三)报关企业的分类 目前,海关把报关企业分为自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三种类型。 1.自理报关企业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仅为本企业(单位)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报关企业。这类企业均有进出口经营权,如专业外贸公司,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三资企业等。 2.专业报关企业(俗称报关行) 已在海关注册登记,专业从事接受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和运输工具负责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纳税等事宜,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3.代理报关企业 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兼营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已履行代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法人。 ***报关员***复习大纲第二章[第二部分] 整理者:Eric 整理日期:2003-8-19 未经同意,严禁转贴 二、报关注册登记的管理规定 (一)报关注册登记的定义 报关注册登记又称海关注册登记,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提供规定的法律文书,申请报关资格,经海关审查核准,准予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规定。 (二)报关注册登记的范围 1.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即专业报关企业(报关行)。 2.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并接受委托***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企业,即代理报关企业,如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外轮代理公司。 3.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即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如各类经***批准的对外贸易公司、工贸公司、三资企业等。 上述三类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和单位,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这些企业如需要进出口货物时,应根据海关报关管理的规定,委托相应的代理报关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 (三)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程序 1.向海关提出办理报关注册的申请 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规定的文件资料(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文件)。 2.海关审查企业的资格条件 海关审查各种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以及企业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的能力等。 3.海关对审查合格者颁发*** 对符合条件并获批准的企业分别颁发《自理(专业、代理)报关(单位)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并给予海关证明登记企业编号(又称经营单位代码)。它由10位数字(或字母)组成。 三、异地报关备案 (一)异地报关备案的定义 已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为取得在其他所辖关区报关的资格,而在有关海关办理报关备案的审批手续的海关管理规定。异地报关备案一般只适用自理报关企业,如三资企业。 (二)异地报关备案的程序 1.向报关注册地海关递交异地报关备案的申请 只有自理报关企业,才能向海关申请办理异地报关备案。递交下列文件资料副本(或复印件):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营业执照、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报关专用章、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2.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审核 在《自理报关备案申请书》正本“备案情况”栏内加注意见并加盖***,与企业递交的有关文件一起制作“关封”。 3.异地备案地海关审核并颁发*** 经审核确认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后,向申请企业签发“自理报关单位报关备案证明书”。至此,申请企业即可在异地备案地海关辖区各口岸办理报关业务。 四、报关企业的年审 (一)报关企业年审的定义 报关企业年审指报关企业每年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递交海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由海关对其报关资料进行年度审核,以确定企业是否具备继续开展报关业务条件的海关管理规定。 (二)海关对报关企业年审的时间 从1998年开始,所有各类报关企业的年审时间统一在每年的1月1日~4月30日进行。 (三)海关办理报关企业年审的程序 1.提交“年审报告书”和相关资料。报关企业向报关注册地海关提出年审申请,提交年审报告书、企业情况登记表和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关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 2.海关审核并签发年审意见。 海关审核企业递交的年审资料,符合年审要求的,在企业“年审报告书”上批注审核意见,并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年审栏上批注是否通过年审并加盖***。 五、报关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一)办理海关变更登记手续的程序 1.报关企业持其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批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报关企业在办理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一个月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到报关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海关对报关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后,重新核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4.已办理异地报关备案登记手续的报关企业,在原报关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经原报关注册地海关核准,到异地报关备案海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报关企业的注销登记 报关企业在解散、破产或经营期限到期时,应持原批准成立的上级机关的有关批复文件向原报关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报关注册地海关收回并注销原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书”。如果企业在提出注销报关登记申请后,拥有海关监管货物并在海关的监管期限内的,应先行办理纳税事宜,解除海关监管。办理了异地报关备案的报关单位,由注册地海关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通知备案地海关注销异地报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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