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概念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情况,申报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必要法律文书,是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全面监控处理的主要依据,是海关统计的原始资料。 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内容 报关单的内容主要是根据海关监管、征税及统计等工作需要而设置的,由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进口口岸/出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出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装货港/指运港、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净重、毛重、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生产厂家、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值、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入员、录入单位、申报单位、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栏等47个数据项组成。 三、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 1.报关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 2.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做到两个相符,即:一是单证相符,二是单货相符。特别是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重)量、原产国、价格等内容必须真实,不允许伪报、瞒报或虚报等情事存在。 3.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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