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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澳车轮遭反倾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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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可拆卸钢制车轮发起反倾销调查 出处:项目投资解决办公室 时间:2008-07-02 14:15:26 2008年6月6日,应澳大利亚惟一的钢制车轮生产企业——Arrowcrest集团(Arrowcrest Group Pty Ltd.)的申请,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的可拆卸钢制车轮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087099,即尺寸为8.25”x22.5”的可拆卸钢制车轮。 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申诉方在申诉书中计算的反倾销税率为44.5%。应诉企业须于2008年7月16日之前向澳大利亚海关递交反倾销问卷答复,不应诉的企业可能面临高额反倾销税率。 本案涉及4家大连企业,分别是大连千里眼铁杰进出口有限公司、英野重工(大连)有限公司、国声机器(大连)有限公司和大连江能车轮有限公司。2007年这四家企业涉案金额总计77.0716万美元,占大连市向澳大利亚出口总额0.35%左右。市外经贸局已将反倾销立案情况及时通知到涉案企业,并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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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7月14日 1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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