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个类似异种的美国猛片<类***>,讲的是一个池沼里产生了某种袭击人的怪兽,每天晚上可以出来,追袭人的恐惧.故事我没看完,但片头却足以惧人.沼泽是阴暗,没有阳光的,有点像我从前某段时间的一段生活,也是没有熟人,亲人或朋友的无阳光生活一样,而现在明显好了很多,渐渐也有了友谊,爱情,和事业与工作.我想还是不要作沼泽里的暗花,活得压抑,郁闷,又得不到阳光的照射,长此以往,人也要变得消极起来,而且很可能发生些不好的事情.于是我就选择阳光.我阳光,我生活,我存在,我快乐. 晚上十点上网,碰到阿W,他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个男孩,来不及和他发生爱情,却己错手而过.再重遇到时,感觉人淡淡的,不积极也不热情,只坐在那平平的说话,语调也不高.我想是不是因为我自己的改变,物是人非,毕竟过去这么久了,再看到他,说不出什么味来.既有惊喜,也有怀恋,得知从前的那一班人风流云散,全部走个干净时,我不禁感叹,世事都是这样,相聚也只是场宴席.在那些精英里,也有些是所喜欢的,只是再回到从前看看,只觉得好笑,没什么好留恋的,什么都会过去,爱情不及你发生感觉,就己无踪.谈话间得知他找了个女朋友,当时他也是单身着,还以为他可能单身到晚一点,可不及见面就发生了转换.也是的,既然人家没有意思,而且又名草有主,那我何必再谈什么.也不用告诉他什么,就让感觉在心里流淌,不被人知道的爱情也是幸福的,就象朴树歌里唱的,没有墓碑的爱情.一段不及发生而且也没有诉之于人的爱,可能他也没能知道,我就匆匆过去了.如白驹过隙. 现在生活是比以前好了,至少不用再那么艰辛地奔波于大城市,为了学到一点东西,一天吃不上两餐饭,那种苦日子我才不想再熬了.幸福是人权,人人都有权利得到的,不用谁赋予.找我的幸福,让生活延续.走在阳光里,我才发现,我刚才不理会的只是一个男孩而已,而前面,还有大把的希望正等我去收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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