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霍斯论翻译质量之评估 仲伟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英文学院 ,广州510420) 摘要:本文评介了当代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朱莉安•霍斯(Juliane House)“翻译质量评估”之理论。霍斯认为对翻译质量进行评估应该分翻译结果与翻译过程两种评估模式。根据原文与译文文本的目的功能,翻译可分为“显形翻译”与“隐性翻译”,对于不同的翻译类型应应用不同 “质量评估”模式。霍斯的翻译质量评估理论对于翻译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对于外语教学也有一定的贡献。 关键词:翻译质量;评估;显形翻译;隐性翻译 1. 翻译理论家霍斯 朱莉安•霍斯(Juliane House)是美国当代的翻译学家。她是当代较早系统研究翻译质量评估方法的学者。曾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提出了“翻译质量评估的模式”,并根据其对翻译质量评估模式的研究成果,提出了 “翻译分类学”的概念, 即根据原文文本功能及译文文本的功能的异同将翻译划分为“显性翻译”与“隐性翻译”,并为此提出了不同的翻译质量评估模式。霍斯的理论对与翻译研究及外语教学有一定的贡献。 2.翻译结果与翻译过程 霍斯主张将翻译结果与翻译过程的评估分开讨论。评估翻译结果需要用两套标准:一是根据原作文本与所属文化标准进行评估;二是根据目的语所属文化的标准进行评估。***个标准是“追溯性”的,即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形式、功能和目的。在某些情况下,也要忠实于原文的风格。第二个标准是“展望性”的,即要考虑到译文是否符合目的语及其所属文化中相应的规范,以及符合的程度,还有其作为一种文本在这种文化中应该具有的功能实现的程度。很显然,“展望性”的翻译结果评估标准包括目的语语法规则,其评估中就有一项是语法错误分析。当然绝非***而已,除了评估译文本身是否可以接受,以及语境是否合适以外,还可以通过目的语读者的反应,比如,可以通过综合性测试,或读者行为反应测试来研究这一文本的效果。可以通过测试可读性,以及相关含义、含蓄含意的传达情况并把它与始发语中的相关意义进行比较。 翻译过程评估相对来说要难一些。从事翻译活动时译者大脑里在想什么,我们毕竟无法知道,而只能从可以观察到的一些现象进行推断。例如:可以把译者连续几次的草稿进行比较,从而探求译者为什么会放弃某些词句而采纳另外一些,以及此时人们的思考过程。也可以用基础材料研究的方式,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求译者说出在从事翻译工作时对译文的认识,这种研究也可以通过用电脑记录一段时间内出现的主要“翻译僵局”的方式说明译者在什么地方停下来思考,在什么地方削减词句,什么地方重新组织翻译。翻译评估者只有在了解了译者究竟为什么选择一个词句后才可以公正评估这一翻译成果,也就是说,要想评价翻译成果就需要对翻译过程有所了解。 3.显性翻译与隐性翻译 霍斯把翻译分为两种:显性翻译和隐性翻译。她所说的“显性翻译”包括讲演、文学文本等,这些一般都与始发语所属文化之间存在一定联系。隐性翻译包括商业、科学文本、旅游手册等,这些只是或主要是以目的语文本的形式出现。采取“显性翻译”还是“隐性翻译”要取决于目的语文本的目的是什么。 在霍斯看来改译文本是用目的语表达始发语文本的一个变体,称不上是什么翻译。改译文本倒更像是原文的改写本。公开地把一种特殊的功能添加到目的语文本上,如针对特殊读者群体出的特殊版本(包括为儿童准备的简写本及特殊工艺的普及本,为对目的语结构感兴趣的语言学家准备的语际改译文本,或者总结性译本等),这时就是采用显性改译的方法。而“隐性改译本”则是译者对文化差异的错误预计,例如对形式性、可读性或***改变的错误看法造成的。 霍斯在研究中建立了一个体现特定始发语语言情境特征的模式,并将始发语与目的语进行比较,就两种文本的吻合状况进行讨论。这一模式是在对语言应用中的语用理论,特别是言语行为理论,语言及文本的功能和语境等方面进行深思熟虑后建立起来的。 4.文本功能对等的要求 实现文本对等的基本要求是:目的语文本应该有一个功能--包括两个组成部份,即:达意语言功能和人际语言功能,这一功能与始发语功能对等。另外,目的语文本应该用对等的语用方式来实现这一功能。这一模式的运作方式如下:首先从一系列共八个角度(其中包括三个语言应用者的角度:家乡籍贯、社会阶层、所处时代;五个语言应用角度:语言媒介、参与程度、社会职能、社会态度、知识范畴)对特定始发语文本进行分析,以及为上述语言应用角度建立的语言学(句法、词法、原文)相关因素。始发语文本的成文轮廓表明某功能的特征,从每一个情景角度出发都可以对两个功能有所维护,而且各具特色。这一成文轮廓被用于衡量目的语文本的尺度。目的语文本的成文轮廓及功能与始发语文本的成文轮廓功能源于同一类型的情景--语言分析,因而我们把两者进行比较。上述两者是否符合,符合的程度就能说明目的语质量达标与否。 在评估两种文本是否符合对等的要求时,有必要区分读者与译者观点角度的差异和隐性错误(covertly erroneous error), 以及不是由于观点差别引起的错误和显性错误(overtly erroneous error),后一种错误包括始发语与目的语涵义不符合的情况,还有破坏目的语语言体系的情况。对目的语进行***终质量的评判过程包括:建立一个隐性/显性翻译错误一览表,以及由此导致的两功能构成成分不符的情况。 正是在此研究的基础上,霍斯提出了“翻译分类学”,即区分两种基本的翻译类型:显性翻译与隐性翻译。当始发语文本与始发语文化之间存在较大的联系,并在始发语所属社会中***存在时就需要用显性翻译,相反就要用隐性翻译;隐性翻译并不像始发语文本的目的文本那样语用功能如此明显,就像他本身就是始发语一样。其中的道理就像尤金奈达所说“a good translation doesn't seem like a translation"(好的翻译看上去不象翻译)。 评估不同类型的翻译时应采用以下原则:只有在始发语文本与其所在文化联系不大的时候进行隐性翻译时才能取得功能对等。在做显性翻译时,严格意义上的功能对等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另外建立一个第二层次的功能作为翻译质量的标准,才能获得完整的译文。 在这两种情况下翻译与其评估的性质不同。在隐性翻译中微妙的文化因素很难传递,并且评估中遇到的问题也不少。对需要进行隐性翻译的始发语文本进行分析的时候一旦发现有比较明显的人际语言功能因素,这时功能对等就很难实现了。始发语与目的语所在社会文化预射的差异使得我们有必要采用一种“文化过滤网”。目前有无必要采用“文化过滤网”以及采用它是否合适,在缺少完整的民族学研究的条件下,要决定于译者和评估者的主观判断。“文化过滤网”应用不当就会出现“隐性改写文本”。 显性翻译一般是比较直截了当的。只要通过必要的语言重组,显性传达后可以尽量使始发语文本保持原来的整体性,由于省去了译者考虑是否采用“文化过滤网”的那个阶段,因而,传递微妙的文化差异过程中就不会出现太多的问题。但是,从语言应用者的角度寻找合适的语言文化对等文本十分困难。这种对等的评估,在缺少完整的语言文化对比分析的情况下,包括必要的主观因素。给目的语文本加上显性的第二特别功能就会出现“显性改译文本”。 尽管我们可以判断在翻译实践中隐性或显性翻译是否合适,但是如果人们对同一文本主观看法不同,而人们可以随意要求译本具有某一功能,这些情况下任何一个文本都需要进行显性翻译。翻译工作的特定目的也可以决定是需要进行翻译还是需要进行改写。可以对同一原语文本的不同目的语文本进行比较性评估。这种评估应该进行到个人观点的重要性可以在始发文本的分析过程中得以体现为止。隐性与显性错误的相对评价,在我们提出的模型里面,只能通过对每一文本单独进行分析才能得以实现。然而,显性错误次范畴,我们称之为始发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涵义的错误替代,如果始发语文本的成意性语言功能比较明显,这种显性错误次范畴就可能比译者与作者的思维角度错误替代所产生的失误对目的语文本的质量破坏更大。评估特定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决定译本错误的每一个细节。 我们相信隐性翻译与显性翻译的差别,译本与改译本的差别,以及由此对翻译实践和翻译质量评估所造成的影响,可以说是在迄今为止仍很混乱的翻译领域进行了一点有益的尝试。我们所提出的模式也可用于评估显性改译本的完整性:如果能够详细区分显性改译本与始发语文本的功能,就可以把这一功能变化“添加”到始发语文本的成文轮廓上,修改后的成文轮廓可以作为衡量显性改译本的规范。 5.霍斯理论对外语教学的贡献 霍斯研究中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展现了这一模式在外语教学语环境下潜在的用途。这样,在这个模式的基础上霍斯提出了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的另外几个翻译实践活动。其中包括:(1)现有的用于语言文化比较,或按上述翻译评估模式的原则进行翻译的始发文本,以及用于产生不同种类的改译文本的文本。(2)在特定功能和从不同视角得到的信息基础上始发文本翻译的产物。实践表明隐性翻译比显性翻译更能激发学生的思考,人们一直认为显性翻译造成了外语教学中翻译的负面形象。区分显性翻译与隐性翻译,以及翻译本与改译本,也是广大的翻译活动的一部分。 上述翻译活动不一定那么超前,但可以展示霍斯提出的这一翻译质量评估模式如何在外语教学中得到应用。把翻译评估分为翻译过程与翻译成果的评估,并把翻译与所谓改译分开讨论是比较科学的。但翻译的评估应从多个角度入手,不能人为地分为几个方面、几种方式。依笔者浅见,在评估翻译成果时或许不应分为“追溯性”和“展望性”的翻译评估。也许在进行翻译评估时我们应该说是以哪种评估方式为主,而不是采用哪种评估方式。同时还应考虑到原文与译文内容意义功能形式的符合等等。这种从目的语的目的出发将翻译分为显性翻译与隐性翻译,并进一步区分翻译与改译的方法,笔者认为是翻译分类学发展中的一大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翻译的文本不断增多,其内容意义功能形式也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因此我们就需要根据上述方面对文本进行分类。依笔者愚见,或许可以把翻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即严格按照取得与原文本可能效果***小差别的标准进行的翻译。第二类是广义上的翻译,即将翻译文本按其功能分为操作型、传达型、表达型和声音中介型四大类。对于目前针对翻译标准问题的争论,我认为大家完全可以抛弃已见,将各人的理论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也许我们早就有了比较完善的翻译评估理论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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