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适用海关规定的一项或数项便捷通关程序: 1、企业守法经营,资信可靠,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半年内无走私、违规情事,并有足够的资产或资金为本企业因适用便捷通关程序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总担保; 2、在中国关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高新技术生产,且其生产产品已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已在海关注册; 4、本企业年出口额(包括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在1亿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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