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免税审批 审批对象:申请办理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免税手续的企业。 审批机关:海关关税处征管科审批依据:署税(1999)565号文 审批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向海关提供以下资料: 1、首批办理免税时须提供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复印件或大使馆、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 2、《外国***、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进口物资证明》和进口物资清单。 3、填制规范、有效的《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4、海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本文章2005-04-23 23:22:38由ruiqilin0621进行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