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工贸易业务进行自查的通知 XXXXXXXX有限公司 园区各加工贸易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近期屡次查获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的违规情事,为规范企业加工贸易行为,确保园区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地开展,园区海关加贸处特请各企业组织人员,按照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管理要求,对本公司的加工贸易业务进行及时、全面、细致的自查。对于发生的以下行为,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报告。 先向内销客户发运成品再向海关申请办理内销补税手续 仅向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内销批准手续而未办结海关内销补税手续即发运内销货物 国内采购或一般贸易进口料件与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串换 与其他企业借用归还保税料件 未办理深加工结转申请手续即将成品发运 未办理外发加工申请手续即将料件发运至受托加工单位 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用于产品维修 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用于产品研发 希望各加工贸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防止和杜绝违规情事的发生,以确保公司的加工贸易业务正常开展、企业信誉不受影响。请各企业务必于 2005年8月20日前 将自查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反馈至园区海关加贸处各企业专管员处。 向悠悠 xiangyouyou@ *域名隐藏* (dot)cn 郭晓钟 guoxiaozhong@ *域名隐藏* (dot)cn 杜洋 duyang@ *域名隐藏* (dot)cn 肖潇 sipcus05@pub. *域名隐藏* . net 王英 wangying@ *域名隐藏* (dot)cn 徐骏 xujun_a@ *域名隐藏* (dot)cn 任娟 renjuan@ *域名隐藏* (dot)cn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 200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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