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退税(关)手续费为40元/次; 2.车辆超时占用验场费为16元/车·次(2-5小时,含5小时); 40元/车·次(5小时以上); 3.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为0.8-8元/日·件,贵重物品如文物、 精密仪器、金银制品及其他格极高(***5000元以上) 或需特殊保护物品扣留***个月内为每日每件按其价值的 0.16%收取,一月以上至三个月以内为每日按估价的0.32%收取; 4.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为每件800元。 5.监管区域外监管手续费为每一工作日***25元;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费为15元; 7.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监管手续费为按货物离岸价的千分之 二点五向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取; 8.验车费为15至30元/车·次。 口岸管理费(***及财政部、***计委批准的满洲里、 绥芬河、二连、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和深圳 九个陆路口岸),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全面下调30%。 其中:深圳陆路口岸建设管理费为40英尺集装箱车辆每 辆次8元(往返16元),其他车辆每辆次4元(往返8元); 其他八个陆路口岸的口岸管理费或口岸过货管理费向货 主收取为0.42元/吨。 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具体为原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境检验检疫费和国境卫生检疫等检验、检疫费合并 为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总体收费水平下调1/3。具体检 验检疫项目的降低幅度,依据成本变化情况可以有所不同, 具体收费标准,由***计委会同财政部重新核定后,另文下达。 在核减后具体收费标准文件下发之前,所有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和国境卫生检疫的检验、检疫收费一律按现行 《***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 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4号)***计委、财政 部关于发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 1994]795号)和《***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境卫生检疫 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6号) 规定收费标准的2/3比例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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