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答疑1 1. 形式***和商业***的区别以及各自的用途是怎样的? 答:形式***是进口商要求出口商开立的,在交易未达成前以供买方办理申请外汇或办理进口许可证等之用。它是一种非正式的***,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 商业***是由卖方开立的一种收发货物的凭证,也是一种价目清单,是国际贸易单据中的核心单据。 2. 截关和结关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截关通常指出口货物开船前1天,海关停止接受货物报关,另开船前2-3天为截港日,即停止接收该船货物进入港区。 结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结,海关准予放行,不再对货物实行监管。 3. CO和FORMA在效用方面有区别吗?可以享受减免关税待遇的是出口商还是进口商? 答:效用应是一样的,都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只是针对不同进口国采用的不同格式。这里的关税是指进口关税,受益的自然是进口商。 FORMA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普惠制是发达***给予发展中***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普惠制产地证是依据给惠国要求而出具的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并能使货物在给惠国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 4. 如果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退关),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应如何处理? 答:(1)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2)外贸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如果该批货物已经退税,应先补缴原已退税款。 5. 海关查验时,货物收、发货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 收发货人的主要义务是: (1)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 (2)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陪同,并按海关要求提供查验货物所需的单证,回答海关提出的问题。 (3)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包括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应当到场,并根据海关的要求开启舱室、房间、车门,有***嫌疑的,并应当开拆可能藏匿***货物、物品的部位,搬移货物、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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