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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的批准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够执行的

“须经直属海关关长的批准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够执行的权力有哪些?

1、 对有***嫌疑的运输工具和场所,在关区和规定地区外,须经批准。
2、 调查***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询存款、汇款
3、 在海关监管区和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有***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扣留;对嫌疑人不得超24小时,特殊延至48小时。
注意:但在规定地区外,却可以直接扣留除人以外的货物、物品、工具,不用批准
4、 海关扣留的物品、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经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
5、 货物纳税义务人在海关责令提供纳税担保而不能提供的,经批准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通知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相应存款;(2)扣留相应价值货物、物品。
  以上“经批准”就是指“经直属海关关长的批准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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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7月20日 22 : 42]      评论:[0] | 浏览:[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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