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未婚娶的人才有這樣伸手拿紅包的權利,以前,這個道理很理直氣壯,可現在.可免則免啦.
今天***天上班,逗了很多紅包,如用錢的數量來衡量,比我在餐廳站幾天的錢還多.
紅包,現在理解到的意義不再單純.只能盡量不去計較紅紙內的那個價值.我的生活不會因為這個而得到改善,它只是增添過年的一种氣氛罷了.
剛拍擋說過兩天有供應商請吃飯,還會有很大很大的紅包給,叫我請假一起去.我推了,不是請不請假的問題,有些事情,不能用錢衡量.
本文章2007-02-26 17:40:01由......进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