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报关价值由商品所有者申报,海关则对报送价值申报的正确与否进行监督。俄罗斯《海关税则法》和1993年3月15日《关于俄罗斯进口关税税率》的第340号总统令,均对进口关税的征收方法作了规定。进口关税按对商品报送价值的百分比确定,用卢布或外币交纳。商品的报送价值在货物报关单以及在报关价值申报单中注明。 从1994年起,俄罗斯确定进口商品的报关价值采取下列6种方法:***种是进口商品交易价格法。所谓交易价格,是对进口商品已实际支付的或应当支付的价格。使用交易价格来确定报关价值时,下列支出计入报关价值:⑴进口商品运抵海关手续办理地的运费,包括商品装卸、换装和仓储费;⑵保险费;⑶支付手续费和其他中介费的开支;⑷集装箱的价值(如果根据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目录表,把集装箱看作与商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⑸包装价值,包括包装材料费;⑹其他一些商品的有关价值部分。在下列情况下,进口商品的交易价格不能用来确定报送价值:⑴进口商商品的权限受到限制;⑵交易价格取决于不确定的因素;⑶报关人在确定报关价值时所使用的数字没有凭证证明;⑷进口商和出口商彼此有相互依赖关系。 第二种是相同商品交易价格法,即以相同商品的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应做人商品的报关价值的基础。相同商品指提在物理性能、用途和特征、质量、市场信誉、生产国和生产者等方面与被子估价商品都相同的商品,只有在下列条件下,相同商品交易价格才能作为确定报关价值的基础:这些商品已售出用于向俄罗斯进口;这些商品是按相同的商品条件和与被估价商品相等的数量输入的。如果进口相同商品的数量或商业条件有所变化,报关人必须对这些商品价格进行修正,并以书面凭证形式向税务机关证实修订价格的根据。按相同商品交易价格确定的报关价值,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调整和修正。 第三种是同类商品交易价格法。所谓同类商品,是指与被偏听偏信2商品具有相似的性能、相似的万分、相似的用途和相似的市场信誉度,在商业上可以互相代替的商品。 第四种是价值扣除法。如果被估价相同或同类商品在俄罗斯境内以不变状态销售,则确定报关价值时使用价值扣除法,即以应估价商品、相同商品、同类商品的色大部分商品在进口后以应做人商品、相同商品、同类商品的绝大部分商品在进口后90天内所使用的销售单价为基数,从中扣除代理费、通常的附加利润、一般销售费用、关税、海关其他税收和缴款、通常的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等。 第五种是价值相加法。即通过把生产者生产被估价商品所使用的材料和发生其他费用的价值;把商品由出口国运到俄罗斯销售所发生的总费用;把出口商通过向俄罗斯货而取得的利润这三个部分相加,所得出的商品价格便作为用价值相加法确定报关价值的基础。利用这种方法确定报关代价值,应考虑计入商品价格的全部费用。 第六种是后备方法。当报关人采用上述方法无法确定报关价值,或海关机构认为这些方法不能使用时,则被做人商品的报关价值按国际惯例确定。同时,这些确定报关价值的方法应符合俄罗斯法律和世贸组织的海关评价体系原则。海关机构须在使用后备方法时向报关人员提供其掌握的价格信息,以此作为计算的基础。国内市场商品价格、国产商品价格、从出口国供应到第三国的商品的价格、任意规定的价格、从出口国供应到第三国的商品的价格、任意规定的价格等,都可以人选为利用后备方法确定报关价值的基础。 俄罗斯海关法为确定商品的报关价值规定了时间标准,如果报关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向海关机构提出 申请,处长商品报送时间并以财产或授权银行的担保来延期支付进口关税。目前,对进口商品价值实行严厉监督是俄海关的重要任务,因为人为地降低进口商品人进进口商逃避关税和增值税的主要手段。据国际***测算,1996年俄罗斯进口的报关价值人为降低了140亿美元。俄罗斯对外经济联系部的***认为,报关价实际上***减少了50%以上。再则,直径猖獗也是逃避关税的一种能行方法,先是以原料临时出口用于委托加工为幌子,然后再将加工制成品不纳关税进口。 进口关税税率首先根据商品产地国加以划。俄罗斯***为实行***惠国待遇***的商品规定了基础进口关税税率。对于来自不实行***惠国待遇***的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增加一倍。对于来自发展中***的商品,进口关税税率减少50%。来自***不发达***的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按照俄罗斯《海关税则法》的规定,可以在关税政策中对某一个***实行特惠制。特惠制的具体形式有免征进口商品关税、降低关税税率、实行专门的外汇制度、提供财政技术援助等。但并不是对所有商品都可以实行进口特惠制,这要由俄罗斯***作出规定。目前,对录音机、轿车、妇女饰品、某些种类的手表、服装、鞋、酒精制品等均不实行特惠制。而且,实行特惠质的范围,主要是同俄罗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的商品;同俄罗斯建立关税同盟的***的商品;享有俄罗斯特惠制度的发展中***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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