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中涉及岸线使用的手续如何办理: 凡需***或临时使用长江岸线的单位,在报批外资项目前,应向市***提出使用岸线的书面申请,同时抄送计委等相关部门,并提供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岸线地形图等文件资料。对限额以下项目,经市计委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岸线利用申请报省计委审核;对需要开发使用岸线的限额以上项目,必须由市计委初审后报省计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