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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进行医改更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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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病,大家都很害怕。但是在我心中却有点说不出的酸楚,小的时候在农村生活,看到有很多人得病,没钱治病。宁愿死去也不愿意家庭债台高筑,而且对于那些得癌症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近山东有家医院提出了先看病再付钱的这样一种改革方式,表面看上去是多么的美好,可是仔细寻思,这样的医院能持续多久。如果一个穷人生病,医院给话费了几十万的医疗费用,但是他没钱支付,那么医院是否会对其“拆线”呢?如果医院就这么让他走了,那么这笔钱又从哪里来填补。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如果长久如此,必然要破产。 看病难,而医改更难。在病人到医院看病,假如病人的资金使用帐目并未全部使用完,比如他的医保费用,***给规定的是1年1000元,而他只使用了500元,或使用了1500 元,那么这个差额由谁来给补齐呢?我以为要公私兼顾。所谓公私兼顾就是指只要你未超额,就应该具体受到一定奖励,而只要超额就应具体酌情而定。具体的就是 假如未超过,自己省下来的由自己拿大头,医生省下来的由医生拿大头,谁都没省,谁都不拿。合理不合理呢?我觉合理。您一年一次病都不去看,凭什么把这奖励 给医生?可你一年跑了十趟,百趟医院,***终还未用完,而且病也算好了,医生不应受到些奖励吗?这里的具体互动,我以为其实只要在医患之间具体建立起了一定 的信任感,即你也信任我,我也信任你,那么其它一些具体“纠纷”,我觉可能也就相应好解决的多了。也即到底是医生省下来的还是你自己省下来的,经过多次磨合,具体不会一点找不到基础的。 我们无法冀望一个基层医疗单位轻易破解医改症结,更无法从一个市场化的营销模式中寻找到解决 “看病贵”问题的良策妙计,任何稀释***责任或规避财政义务的医改,终究是镜花水月。治病救人重要,在国民医疗负担压力沉重的今日,褒赏任何改革方案之 前,一定要记得那句老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后,医改应该改什么?改医生,改职业,改医生单纯为病人看病或单纯收取病人“贿赂”,为既要为病人看好病,也要收取“贿赂”,但一切都必须具体在可行、合理、合法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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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8月23日 1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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