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寄的关税问题 (一)、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征税办法四、进出境邮递物品通关规定:2、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在按调整后的限值和免税额验放进出境邮件时,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