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虽然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其基本的项目是相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信用证的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其到期地点等) 二:对货物的要求(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金额,价格等) 三:对运输的要求(装运的***迟期限,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四:对单据的要求 单据主要分为三类: 1 货物收据(***为中心,包括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 2 运输单据(如提单,这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 保险单据。 除上述三类但据外,还有可能提出其他单据,如寄样证明,装船通知,电报副本等。 五:特殊要求(根据进口国的政治经济贸易情况的变化或者每一笔具体业务的需要,可以做出不同的规定) 六:***付款的责任文句(开证行对受益人以及汇票持有人***付款的责任文句) 以上第二至五各项要求,都要在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中表示出来,并做到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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