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质检总局将对“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出口商品加强检验,凡在法检目录内的此类商品,在检疫的同时还将进行安全卫生项目的检验,而法检目录以外的此类商品,由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对产品实施抽检,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健康***”出口,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据介绍,今年以来,***质检总局收到国外关于我国出口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厨房器具、各类餐具等“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预警通报数量越来越多,已影响到我国出口商品的形象。由于此类材料多数不在法检目录中,有的虽在法检目录中,但只要求进行检疫项目,并未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验检疫。为此,***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厨房器具、各类餐具等“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商品出口时须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由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抽样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现在,广东、福建等部分地区已开始实施这一要求,其他地方检验检疫部门也已展开对此类产品出口情况的摸底调查。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加强质量意识,特别应加强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的要求。同时,凡是可能被用作“与食品接触材料”的商品,而国外进口商声称不用于与食品接触用途的,企业应要求对方在对外贸易合同中申明,出现安全卫生问题由进口商负责,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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