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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工)贸企业申报及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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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退税管理: (一) 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以后应根据海关要求安装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软件,以便申报出口报关单信息及外汇核销单信息。 (二) 出口退税登记:1.领取 (1)、企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3)、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a. 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b.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d. .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书》(新办企业可提供暂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上文本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f.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2.注销或变更 —— 出口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的,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 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登记手续。3.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企业不得办理有关出口退税涉税事项。 (三)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四) 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领购出口货物销售统一***,并按财务规定单独设立出口销售帐依据当月一日或销售当日汇率核算销售收入。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基本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1. 外贸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及时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后报送,并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 2. 外贸企业应定期将收齐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出口专用***、增值税专用***。(上述资料简称“二票二单”),纸质单证有关数据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电子申报系统(电子申报系统可在杭州国税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生成软盘后送国税退税部门进行预审。 3. 外贸企业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采用“作价加工”方式的,作价不得高于进口料件的到岸价,并持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和复印件、进料加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外贸企业开具给加工生产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和《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到国税退税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核准外贸企业作价环节的应纳增值税暂不计征入库,可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中扣回。 4. 外贸企业将申报软盘在国税退税部门预审后,将正确无误的出口货物纸质单证进行配单,并根据退税部门预审后又反馈信息调整相关的出口货物电子申报数据,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后,重新产生明细申报数据。并打印出《进货凭证登录表》、《出口凭证登录表》和《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5. 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应将国税退税部门核准的《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录入电子申报系统计算相应的出口退(免)税扣减额。 6. 外贸企业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持以下资料到国税退税部门正式办理退税申报。(1)装订成册的二票二单;(2)《进货凭证登录表》、《出口凭证登录表》、《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3)与原始单证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申报软盘(电子申报软盘退税数据必须与纸质进、出口登录表、汇总表的退税数据一致);(4)《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进料加工企业提供);(5)换汇成本异常说明;(6)国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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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8月23日 16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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