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要求和山东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济南市***税务局定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山东省***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税)比对系统》。根据票表比对系统的要求,从2006年6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先使用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然后再持税控IC卡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防伪税控报税,同时进行票表比对。
新的增值税申报流程: 济南用户请先将申报软件升级到V2.21版本,临沂用户请先将申报软件升级到V2.15版本。 1.登陆“和华中税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 2.点击“数据传输模块”→“其他传输”→“字典信息下载”,下载申报需要的数据。然后点击“进项***下载”,下载上月认证的所有进项***的信息。不需要进行“销项***下载”。 3.销项***数据提取:详细操作步骤请点击下文: 提取销项专用***的步骤(20060602点击查看 ) 不提取销项***数据的用户,请进行销项***数据录入:点击“***处理”模块→“销项***”→“销项***数据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销项***数据手工录入。明细录入每一张增值税的销项***。再录入其他***数据。 4.进入“报表填写”模块→点击左上角“增值税”,逐个填写菜单下面的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填写完毕保存。点击“申报数据审核”进行申报数据审核。 5.进入“数据传输”模块→进行“数据上报”,上传审核成功的申报数据。 6.上传数据成功之后,查看申报情况反馈信息,直到"申报情况反馈信息"提示:"增值税:上传数据成功,请先到大厅进行抄报税,然后再进行申报情况反馈,查看申报结果"时,然后持IC卡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防伪税控报税,并进行票表比对。涉及四小票的企业抄卡时还要携带相关***复印件、打印的数据采集清单。 比对不相符,根据纳税服务厅指示,到异常处理窗口进行处理。若异常处理仍是比对不相符,则需回去重新修改申报数据,上传申报后,再次到纳税服务厅进行票表比对。 比对相符,回去后查询"反馈信息"(查看申报及划款情况):点击"数据传输"模块→"数据上报"→"申报情况反馈信息"→单击"远程"按钮,进行申报结果和划款情况查询。 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申报流程图: 本文章2006-10-08 15:37:27由快乐驿站进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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