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A类企业”享受便利措施并非遥不可及 发布时间:2005年11月14日 来源:大连海关 作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负责人,你是否意识到企业虽然已具备海关“ A类企业”的要求,但因为没向海关申请,至今仍与“ A类企业”无缘,享受不到相关的种种通关便利呢?就在几天前,大连海关和大连市外经贸局首度联手将进出口企业需要了解的政策“送”到庄河市百余家企业的手中时,不少庄河企业的老总才意识到:获得“ A类企业”的称号,并不是想象的那么遥不可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根据设置 A、 B、 C、 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而“ A类企业”可以享受到包括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为企业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金台账制度;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金等一系列的通关便利。 “‘ A类企业’可以享受这么多通关便利措施,对于进出口企业而言,是求之不得的。但以往只低头干活了,从没了解过这方面的政策。现在才知道,其实自己的企业完全可以申请‘ A类企业’。”一位庄河企业老总坦言道。 大连海关资信管理科科长张策昨日向笔者透露了这样一组数据:目前,大连关区共有“ A类企业”252家,但符合“ A类企业”年进出口额***限度??100万美元以上的则有1224家之多。这意味着大连关区有1200多家企业,实际上是潜在的“ A类企业”,具备“ A类企业”的基本素质。“当然想成为 A类企业还需要做到连续两年无***违规行为记录、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的等其他几项要求。”张策说,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看,凡具备基本素质的企业,申报通过率至少在60%以上。所以大连市至少有700多家企业通过主动申请,是可以通过海关考核,拿到“ A类企业”***的。 “除了享受到相关的通关便利,‘ A类企业’更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因为这是***海关总署审核确定的。对国外客商而言,‘ A类企业’其实就是***发给企业的诚信标牌。谈合同、做生意,外商都认。”有关人士建议符合基本素质的相关企业赶快去海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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