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验: 01,出口检验申请: 出口商应商品发运前7-10天向商检机构报验。报验时要填写《出口检验申请单》,并提供合同(Contract)、信用证(License of Credit)、***(Invoice)等有关单证; 02,进口检验申请: 进口商一般就在合同规定的对外索赔有效期的1/3时间内向商检机构报验。报验时要填写《进口检验申请》,并附合同(Contract)、***(Contract)、运输单据、品质***、装箱单、收货通知书等有关单据; 03,委托检验申请: 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并自送样品。检验结果一般不得用作对外成交或索赔的依据; 二、抽样(是检验的基础): 除委托检验外,一般不得由报验人送样。必须由报验人送样。必须由商检部门自行抽样,并由抽检员当场发给“抽样收据”; 三、检验: 检验是商检部门的中心工作。因此,商检机构要在抽样的基础上,准确、迅速的检验商品; 四、*** 商检机构在对商品检验合格后,向有关当事人签发证明商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