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张): 需有公章(二个),出口单位代码章(三个)。必须要在电子口岸上备案; 二、代理报关委托书(一式三联): 需有公章,法人章(各二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新版本的,蓝联,一张,需有报关专用章): 如果是以进料加工为贸易方式出口的,需提供进料加工专用的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红联)和报关手册; 四、正本装箱单(packing list): 签字盖公章,二张; 五、正本商业***(invoice): 签字盖公章,二张; 六、副本合同(也可用形式***或者售货确认书): 形式***:出口报关时候只需要用A4纸自制出口***, 签字盖章即可; 七、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注: 0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必须到税务局申请购买出口专用普通***; 02,单据内容必须齐全,正本单据不允许涂改; 03,各种单据内容必须符合,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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