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两国拟签署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协定 2006-11-03 21:11:57 俄罗斯***新闻局称,俄罗斯和中国计划签署中俄关于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的***间协定。协定草案将在11月2日的俄罗斯***会议上审议。 ***会议的新闻稿中指出,协定的一个主要条款是一方投资者可以根据接受方法律在其境内投资。该协定规定,双方应该为对方投资者提供平等的投资条件。同时,根据该协定规定,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把自己提供给任何参与自由贸易区、海关或经济联盟、共同经济空间或其它形式地区合作的第三国投资者的优惠推广给对方投资者。 新闻稿中指出:“对俄罗斯来说,拟订了这样的条款,即俄罗斯可以不给中国投资者提供那些俄罗斯提供给或者将来将要提供给原苏联成员国的优惠。” 协定中***保护投资免遭强制性没收:国有化、充公或者其它具有类似后果的手段,但不包括为了公众利益而采取措施的情况。 此外,规定投资者有权在其投资遭受损失时获得相应赔偿,包括因战争和公民骚乱而遭受损失。 协定规定把收入和其它与投资有关的付款汇往境外的程序,这些汇款应该按照接受国的法律进行。 协定中规定法院保护投资者权利的方式和解决争端的程序。 信息来源:俄罗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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